当前位置:

经贸金融

海关总署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

2017-09-06

根据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工作安排,海关总署决定调整有关业务模式。

一、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,海关不再受理相关业务。

二、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,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广东省内各直属海关。

三、进出境运输方式为水运、空运、铁路、公路且境内运输方式为“公路运输”的进出口转关货物,在应用安全智能锁、卡口前端设备、卫星定位装置等物联网设备以及卡口控制与联网信息系统的基础上,可实行公路转关作业无纸化。

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