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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称,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,加快设备更新,推动产业升级,决定自11月8日起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。
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:
(一)船舶、飞机:8年;
(二)机动车辆:6年;
(三)其他货物:3年。
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。
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